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清单式办理答复表(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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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水务局关于对第22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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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重视》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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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加强水源保护与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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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水源保护:我局对场镇供水水源开展了划、立、治等工作,对全县水源地进行了集中整治,依法划定村镇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县环保局定期对水源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水质的因素。水质监督治理:一、场镇供水:县水务局、疾控中心、弘源水务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对场镇自来水厂进行定期检查,对水质不合格的水厂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二、农村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工后,县疾控中心将对水源水质进行抽检,对于水质存在问题的工程,重新寻找水源实施,确保饮水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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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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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
完善供水设施建设加快老旧供水设施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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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安饮工程完工后由县水务局移交给项目村,确定项目村的管护主体责任,项目村指派专人对供水设备及管网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同时,我县正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根据“一主四辅”的总体布局有序开展建设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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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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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三 |
健全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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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按照相关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主体是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按照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要求,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建后日常维修管护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乡(镇)政府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村(社)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县水务履行行业主管职责,负责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督,保障供水工程长效稳定运行。同时,要求乡(镇)、村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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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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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 |
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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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维修养护等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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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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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五 |
提高农民参与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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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从以下四方面推进农村安全饮水群众工作: 一是明确管护责任,以村委会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主体,发动全体村民主动参与,凝聚护水合力; 二是培养节水习惯,通过宣传引导,让村民养成合理用水、一水多用等习惯,保障水源可持续供应; 三是规范水费收缴,做好政策解释与服务,以合理水费保障工程日常运维,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 四是强化参与意识,向村民普及饮水安全与健康的关联,激发主动参与热情,携手守护农村供水安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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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采纳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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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主办单位印章)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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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实效评估类别:B类 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目前不能解决、继续争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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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培东 |
联系电话 |
19982828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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