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焚烧管控工作专项宣传和督查
发布时间:2026-05-29 10:22

56日、57日,副镇长吉敏带领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刘叶星、郑峰,深入我镇各村、社区,针对重点人员(未成年人、60岁以上人员、痴傻呆等人员)就秸秆焚烧管控进行了专项宣传和督促,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学习落实秸秆焚烧管控相关精神,重点明确秸秆焚烧管控分区及“三烧三不烧”原则,禁烧区: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各50米范围,高压输变电线路两侧各20米范围,天然气管道周边15米范围,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明确的其他禁烧区域,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限烧区:除禁烧区以外的全镇其他区域,实行规范有序、从严管控。秸秆焚烧坚决执行“三烧三不烧”原则,三不烧:秸秆没晒干不烧、没统一安排不烧、早晚和阴天不烧;三烧:秸秆充分晒干后烧、在干部组织下烧、讲究方法摊开烧。吉镇长对各村、社区焚烧时间和焚烧区域做出对应部署,高度重视安全产生,杜绝安全隐患;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六个一”要求,利用村广播播放秸秆焚烧宣传音频,通过走访向群众宣传秸秆焚烧管控的方式方法,做到各村村民应知尽知,避免火情发生,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形成焚烧责任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责任清单倒查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组在各村、社区现场询问部分群众秸秆焚烧管控政策,部分群众不知道管控方式,不明确“三烧三不烧”是什么,充分证明宣传不到位问题严重。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817-4202002

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

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

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