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4 14:5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将于2023324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西充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我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一)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查。

(二)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24日至7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8日至 12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248:00424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138:0062218:00

下半年:1088:001031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 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上半年第一批次于54日至55日,上半年第二批次于625日至626日,下半年于116日至117日到我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确认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特别提示:(1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种类申请者到南充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府街52号,联系人:青医生,联系电话:0817-22931161888176818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者到西充县中医医院体检。医院地址:西充县安汉大道北二段1号,联系人:邹医生,联系电话:13890406119

2)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030

②体检前一天晚饭后禁食空腹;

③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为确保当日可领取体检报告,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参加体检;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能按要求提供审核资料,请务必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将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本地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自备标准牛皮纸档案袋1个。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联系电话:0817—4231895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南充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材料清单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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