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马良志、赵明春申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莲花巷101号2幢1单元3楼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201403555、《房屋共有权证》证书号:201403555-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20143448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同时申请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办理。
特此公告
电话:4231078
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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