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川农函〔2024〕44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900万元,拟建设3个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为做好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空间,聚焦和美乡村建设,采取“1+N”模式,依托“1”个重点中心,联合带动周边N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建成3个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县域全覆盖,实现年社会化服务面积增加4万亩,服务能力达5000亩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增加4个,服务小农户2000户以上的服务组织增加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补助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实施内容。重点支持区域服务中心发挥服务作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设备(农机装备需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修建农机具停放库棚和维修保养场地、安装服务作业监测终端等。
(三)资金安排。项目补助资金共900万元,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40%。
(四)实施时间。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五)申报流程。按照“自主申报、乡镇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结果公示”的程序,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服务组织所属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核查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在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集体研究决策并公示无异议后,遴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状、规模、服务能力等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实施地点及进度、建设内容、投资概算、效益分析等);
3.实施主体的承诺书;
4.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章程、会议记录等;
6.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明细;
7.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近一年服务台账,与主要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等;
8.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征信报告;
9.能反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良好现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我局于6月下发了《西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各乡镇进行了服务主体的推荐,现在此基础上,请各乡镇(街道)再次加强宣传,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进行项目申报,于9月5日前将服务组织申报材料(附件1)和乡镇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金灿,电话:19567857075
附件:1.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XX乡镇(街道)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推荐表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1
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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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类型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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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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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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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农机具数量(台、套) |
设施设备原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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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技术人员数量(人) |
年服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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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服务农户数量(户) |
年服务规模(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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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和环节 |
如:耕、种、防、收、烘干、仓储等。 | ||
是否使用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示范文书 |
如:服务合同、服务标准指引等。 | ||
服务组织申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XX乡镇(街道)2024年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推荐表
乡镇(盖章):
序号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
自筹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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