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要求:“对于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局委托技术机构对西充县多扶镇G212线侧2022-D-10号地块、西充县城南惜字塔公园项目地块、西充县多扶镇国道212侧拟出让宗地地块、西充县南西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西充城南新区2020-N-11号拟出让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1.西充县多扶镇G212线侧2022-D-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西充县城南惜字塔公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3.西充县多扶镇国道212侧拟出让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4.西充县南西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5.西充城南新区2020-N-11号拟出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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