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22〕13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河湖划界成果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我局对存在问题的祥龙河(西充段)、桓子河(西充段)两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成果进行了纠正,形成了调整后的划界成果数据,并已获南充市水务局和西充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现将复核调整后的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示。
祥龙河(西充段):本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调整工作不改变原划界成果采用的河道防洪标准。新划界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调整范围的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15+427.50~K10+856.60,调整河段长度4.57km。
桓子河(西充段):本次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调整工作不改变原划界成果采用的河道防洪标准。新划界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次调整范围为: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14+259~K14+210的左岸,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30+460~K28+194的右岸,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28+705~K28+194的左岸,河道中心里程桩号为K30+460~K29+806的左岸,调整河段长度2.315km。
西充县水务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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