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14: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西充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

西充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公开标准目录。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综合执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公开目录,于2020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县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和目录格式参考国务院部门相关文件),以部门正式文件印发到县级相关部门、全县乡镇(街道)和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将正式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编制目录要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各单位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加快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依申请公开受理、公众参与、社会评议等完整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设和标准化规范化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务服务大厅(含各分中心大厅)、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位置醒目、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政府信息。要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等,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及时主动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促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各级各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社延伸。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办要对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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