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和《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西充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和四川民泰环保有限公司自查,县住建局并会同县发改局、水务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西充县鹤鸣庵水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初审考核,西充县鹤鸣庵水厂得分87.5分,西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得分88.5分,供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住建局上报评估考核初审意见,拟同意初审意见。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将意见反馈至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17-4222761)。
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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