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我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2次,通过“四川普法”等平台实现学法全覆盖,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课时均达标。
(二)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行政执法案件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卷宗60余份,提出专业法律意见超百条。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依法事前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主体,事中严格执行天府入企码亮证执法制度,事后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全年累计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00余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影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和归档管理,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2025年,我局作出的4件行政处罚决定均通过了严格的法制审核,审核率达100%。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165家次,其中开展“双随机”抽查30家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区、危险废物、排污许可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处罚金额13.47万余元。
2.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15家环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采取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做到“无事不扰”。对5家首次违法、危害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累计免罚金额2300万元,体现了执法温度。
3.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参加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执法大练兵和案卷评查活动。我局组织开展内部案卷自查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推动执法案卷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畅通咨询渠道,提前介入指导,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帮扶。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7个,协助各类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备48个,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整改8个,帮助排污单位完成排污登记、注销、延续359个。大力推行环评“打捆”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平均压缩50%以上,有效助力项目快速落地。
2.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制定并落实助企帮扶工作方案,由局领导带队,深入18家企业开展“面对面”走访,“点单式”帮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指导企业排查整改环境隐患26项,解决实际困难13项,变“监管员”为“服务员”。
(五)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1.高效处置环境信访。畅通“12345”“12369”等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建立“接诉即办、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128件,按期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群众回访满意率超过98%。
2.依法应对复议诉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本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3.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行政责任的同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全年成功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实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六)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6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创新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专题讲座、现场培训8场次,覆盖企业150余家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讲2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与当前非现场监管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二)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深化。普法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利用新媒体开展精准、生动普法的能力不足,宣传的覆盖面、感染力和针对性有待增强。
(三)协同共治机制有待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的协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在应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时,联动效率和治理合力有待提高。
三、2026年度工作思路与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在压实法治责任上再发力。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在提升监管效能上再突破。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力争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扩大非现场监管应用范围,优化“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作为。纵深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常态化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活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强化矛盾化解,在维护群众权益上再用心。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预警排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行刑衔接”与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合力。
(五)持续创新普法方式,在营造法治氛围上再出彩。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打造“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矩阵,创作一批短视频、图解等新媒体普法产品。深化“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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