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权力 类型 |
权力事项名称 | 权力依据 |
1 | 行政处罚 |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
2 | 行政处罚 |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
3 | 行政处罚 | 对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处罚 |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4 | 行政奖励 |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四条 |
5 | 行政奖励 |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七条 |
6 | 行政奖励 | 对人口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十条 |
7 | 行政奖励 | 对农业普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 |
8 | 行政奖励 |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四十一条 |
9 | 行政奖励 |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
10 | 行政奖励 | 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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