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3-07-10 10:16

西充县人民政府:

我局收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审的《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现已审核终结。

一、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四)《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五)《南充市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16)。

、审事项

(一)主体与权限

《管理办法》就西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用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旨在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管理,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数量,节约行政成本。故该《管理办法》的制定,属于县政府决策事项的范围,决策主体适格。

(二)决策程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起草了《管理办法》。并于20221118日至20221220日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同时亦向县内各部门征求了意见。之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征求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其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三)决策内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南充市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用工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发〔2021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起草形成了《管理办法》。其内容不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审核意见

(一)《管理办法》决策主体适格,决策内容于法不悖,建议按规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因《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建议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载明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并在该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西充县司法局

2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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