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八)负责镇、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一)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十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十三)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刘川(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冯忠彪(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

赵建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岳中英(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财税、金融、统计、关工委、老体科协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联系驻镇金融机构;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李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目标考核、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内部审计;分管纪委、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复安便民服务站的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任杰(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依法治镇等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联系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中岭便民服务站的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郑勇明(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水务、林业、武装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脱贫办;联系畜牧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朱小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镇长)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文化、旅游、广播影视等工作;协助岳中英同志负责党建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联系学校、医院;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吴春华(副镇长)

负责工会、团委、妇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分管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观凤便民服务站的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开展;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王浩源(副镇长)

负责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联系村建中心与自规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乡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升钟水库枢纽工程建设期间伤残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镇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乡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和应急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反恐防暴、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审计室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规范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负责本级财政、下属单位及所辖村(社区)的各类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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