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拟订街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利用等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3.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托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4.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平安建设、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

6.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以及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等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9.负责指导社区发展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

10.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11.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12.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街道统计工作。

13.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刘川(党工委书记)  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孙伟(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室。

何源胜(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街道人大工委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工业、商贸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

范虹(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街道党建、基层组织建设、人事、工会、群团、老龄、关心下一代工作、党史、保密、档案管理、机关内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林津男(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工委。

王冰冰(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协助副书记分管党建、基层组织建设、人事、群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党史等工作;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杨柳(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街道政法、综治、信访维稳、违法违规建筑控制与拆除等工作。分管综治和信访办公室;联系晋城派出所。

侯春红(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街道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民族宗教、财政(国资、发改)、农业农村(含林业、水务)等工作。分管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联系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郑勇明(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街道武装工作、生态保护、河(湖)长制、环境卫生、社区建设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

青小刚(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地灾防治)、村建及城市建设管理、征地拆迁、水电气和通讯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晋城自然资源所、晋城村建服务中心。

廖秀娟(街道办副主任)  负责街道民政工作;分管民政所。

何建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工作、文化广播、教育、卫生健康、统计、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交通及道路交通安全、食药品安全、退役军人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应急管理办公室(交管办)、森林防灭火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工作负责。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贯彻落实各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按规定对县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承担县人大办、政协办交办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的各类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为辖区内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保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推进辖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按照有关规定,指导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织以及业委会的备案管理工作;拟订街道辖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道路建设、“三改一拆”、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田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按权限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按职责权限负责街道辖区内建筑物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配合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法定行政权力和省政府依法赋予、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负责河湖库水环境治理和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动植物保护和林长制相关工作;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信息采集、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按权限履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属地管理职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治理、依法治理、网格治理、信访工作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纠纷调解、反恐防暴、禁毒、防邪、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等工作;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动员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指导;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工作,统筹网格资源和工作力量,提升网格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负责贯彻落实财政、统计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务信息报送;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财务公开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便民服务站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文明实践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经济发展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利用等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以及平台发布信息、统计和指导签订合同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贯彻落实社会事业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立功喜报传达、褒扬纪念、走访慰问、权益保护、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做好优抚对象年审年报、优待证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特困供养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残疾人、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权益保护和帮扶关爱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和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人力资源、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承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协助做好转移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劳动保障、交通出行、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走访慰问、关心关爱等活动,协助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协助更新完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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