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统一战线和国家安全工作等主体责任,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

(二)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直接涉及本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领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对县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利用等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七)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八)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社情民意征集、志愿服务和常住、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九)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十三)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镇统计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许阳(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白体君(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室。

胥洪继(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镇村建设、镇村规划、镇村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工作。

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古楼村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马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和监察室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分管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黄杰(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工负责政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民政、残联工作。分管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民政所。联系古楼派出所、古楼司法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杨威良(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作。分管公路管理站。联系古楼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李建勋(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工作,分工负责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基层治理、老龄、妇女儿童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办公室、交管办、食安办、党建综合办公室、妇联。联系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平税务分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梁龙(副镇长):分工负责林业、森林防灭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民工服务、保密机要、机关事务、深化改革、目标绩效、地方志、档案、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会、卫生健康、人口和计生工作。分管林业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卫计办。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贾伟(副镇长):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广播影视、旅游、工业经济、商贸、乡村振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团委。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团委。联系古楼小学、金源小学、李桥小学、古楼畜牧兽医站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赵明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工负责统计工作、财政、国有资产、金融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统计站、古楼便民服务站、李桥便民服务站、金源便民服务站。联系农商银行古楼支行、古楼邮政储蓄所、农商银行金源支行、金源邮政储蓄所、农商银行李桥支行、李桥邮政储蓄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按规定对县级部门派出(驻)机构的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社区)的各类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法定行政权力和省政府依法赋予、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规划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田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按职能职责移送县级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负责河湖库水环境治理和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动植物保护和林长制相关工作;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信息采集、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及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等工作;按权限履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属地管理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社会治理、依法治理、网格治理、信访工作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纠纷调解、反恐防暴、禁毒、防邪、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等工作;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动员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指导;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工作,统筹网格资源和工作力量,提升网格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经济发展、财政、统计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务信息报送;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财务公开工作;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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