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4〕-256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遴选3-7个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请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申报,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块不纳入本项目范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及目标任务
以粮油生产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土地,具备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条件、地方积极性高、“两项改革”涉改试点乡镇选点布局,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推进。重点支持粮食安全产业带、义青观粮油园区、212乡村产业示范带、高标准农田建设空挡区、宝马河流域、龙滩河流域、西古线等粮油基地和2024年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本项目计划建设3000亩主要粮油作物全程机械化推广应用基地(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基地”)。每个推广应用基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建设不少于1个集中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推广应用基地,推广应用基地全部用于粮油生产。建成后实现“四变一通”(地块小变大、短变长、陡变缓、弯变直、修建机耕道路和地块进出坡道、实现改造地块互联互通),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条件显著改善,大中型农业机械地块通达率100%,农业机械作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主要粮油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达到应种尽种、宜机作业。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地块互联互通。通过去埂消坎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农机化生产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需要。
(二)地形调整。合理规划地块形状,以条带状布局为主,消除作业死角为目的,通过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除障碍、平凹坑,对尖角或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对陡坡地改为缓坡地,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安全高效作业要求。
(三)地力提升。通过表土剥离和表土回填等措施,保持土层熟化;通过碎石处理或捡石处理提升土层可耕性;通过深翻深耕、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工程、农艺和生物措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四、补助标准及建设时限
实行“先建后补”和“县级报账制”原则。省级财政补助每亩不超过1500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300万元。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申报、实地勘察、方案设计;2024年10月至11月完成方案报审、工程施工;2024年12月工程完工、接受主管部门验收。
五、实施主体有关要求
实施主体为在我县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服务和经营主体。全县实施主体原则上3-7个,已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具体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具有流转或托管集中连片土地200亩以上且该土地适合宜机化整理整治;
(三)从事农业生产,以粮油为主导产业,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六)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工作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确认实施主体。采取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为3-7个。
(三)方案审批备案。实施主体编制推广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于规定时限内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经公示公告后,向实施主体下达项目实施通知书。
(四)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接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按照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实行,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详实的资料,主要包括:原貌图(正摄影像图等)、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改造后正摄影像图、施工过程图片、施工前后对比图片、施工台账、资金使用台账等。
(五)监督管理。按照计划建设期限,实行建设进度月报制。实施主体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告,报告应同时包含纸质档和电子档,内容包括文字材料和建设现场图片。
(六)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项目实施主体整理归档项目所有资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组织财政等部门开展初验;初验合格的,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开展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补助。
七、项目申报资料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1),加盖实施主体公章,乡镇推荐意见和公章。
(二)项目申报书(附件2),加盖实施主体和乡镇公章。
(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简介(包含实施主体类型,成立时间,资金情况,土地流转情况,农机装备数量、价值情况,主要产业情况,2023年经营收益情况,是否是“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加盖实施主体公章。
(四)工商营业执照、集体经济组织证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实施主体公章。
(五)提供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征信报告,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所在镇关于信用良好的证明。
(六) 土地流转合同、服务协议等材料(交复印件)。
(七) 项目区照片3-5张(彩色)。
(八)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次项目采用线下申报方式进行,有意愿申报的实施主体需填报申报表、编制申报书(附件1、2),经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推荐,于2024年9月3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李鹏飞,联系电话:13778192026)
附件:1.西充县2024年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表
2. 2024年四川省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
3.西充县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细则
4.拟实施建设地块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承诺书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