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2025年轮作、油菜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5年耕地轮作及油菜生产工作,大力实施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推进油菜种植任务、政策、责任落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轮作、油菜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耕地轮作、油菜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落实技术模式,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促进大面积增产,多油并举巩固油料扩种成果。
二、重点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2025年耕地轮作、油菜生产以粮食安全产业带为重点,突出义青观粮油园区核心示范片、鱼米之乡和宝马河流域、龙滩河流域、西古线示范片建设,在全县有条件、可轮作耕地(含冬闲田、土)、幼龄果园、严格管控类耕地等区域以行政村采取自主申报实施。
(一)耕地轮作。主要采取玉米-油菜、水稻-油菜、油菜-花生、小麦-花生等轮作模式,林下套种花生等途径,稳定油菜、扩大花生等油料面积。根据各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和上级下达任务,轮作面积2.8万亩,其中轮作种植花生任务0.1万亩、轮作种植油菜任务2.7万亩,生产面积涉及全县23个乡镇、街道(任务见附件)。
(二)油菜生产。持续巩固油菜扩种成果,支持发展0.3万亩油菜生产(任务见附件)。油菜生产支持政策原则上坚持先种后补,优先选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任务,鼓励采取社会化服务和季节性土地流转等方式支持油菜生产。
三、补助对象、标准、方式及技术路径
(一)补助对象。包括利用可轮作耕地(含冬闲田、土)、幼龄果园、严格管控类耕地轮作种植花生、油菜的农户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精神,上级根据各县(市、区)生产任务以150元/亩的标准测算下达耕地轮作、油菜生产补助资金。根据我县实际,按不高于150元/亩、以实际验收面积动态确定补助标准。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轮作不能与油菜生产、带状复合种植同时享受补助。
(三)补助方式。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精神,耕地轮作、油菜生产补助,方式上既可以现金直补,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及生产所需物资,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根据我县实际,采取现金补助的方式,农户补助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法人单位补助通过基本账户发放。严格根据种植面积进行补助,坚决杜绝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技术路径。轮作花生主要采取油菜-花生、小麦-花生等轮作模式及林下套种花生。轮作油菜重点开发冬闲田(土)稻-油轮作、玉-油轮作,以及利用幼龄果园种植油菜。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5年4月1日-4月20日)。县级部门、乡镇(街道)开展项目宣传动员和技术培训。
(二)项目申报(2025年4月21日-5月20日)。各乡镇(街道)动员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耕地轮作、油菜生产面积,对种植对象、面积、地点逐级收集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项目建设(2025年5月21日-2026年5月31日)。在项目实施区域按农时季节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2025年5月至10月推进轮作种植花生,2025年9月至2026年5月推进轮作油菜、油菜生产,组织各申报主体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涉及作物播栽、施肥、田间管护,开展培训指导、现场观摩。
(四)项目验收结算(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项目实行分阶段验收结算,2025年8月至10月组织轮作种植花生验收,2026年3月至5月组织轮作种植油菜和油菜生产验收。采取村(社区)初验、乡镇(街道)验收审核、县级抽果核实汇总方式,对各实施主体扩种初验面积通过村民大会和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结算、资料整理、总结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大食物观和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扩大油料种植面积,把增产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务局、升管局、气象局等级相关部门成立统筹协调组,研究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保障轮作、油菜生产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推进技术指导服务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实施区域、技术路径、操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细化任务、细化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实施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耕地轮作、油菜生产验收主体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坚持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原则,严格验收标准,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坚决不予验收,要综合运用土地测量、地图软件,组织专人验收并履行签字、盖章、公示程序,验收表须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监督部门签字确认,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对乡镇(街道)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核实和数据汇总收集。
(三)强化项目管理。耕地轮作、油菜生产是约束性任务,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跟踪油菜生产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防止挤占、挪用、截留,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5月20日前对耕地轮作、油菜生产的村(社区)、乡镇(街道)逐级收集确定参与主体,明确任务数量、补助金额等,并及时登记清册公开公示,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现金补助要登记造册,并经受益主体签字确认。
(四)突出指导服务。县业农村局要制定轮作种植花生、油菜技术路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实施区域参与主体落实技术措施,开展绿色高效生产。指导各实施主体严把质量关,油菜种子应达到《NY414-2000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不含转基因成分;严把技术关,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水溶肥料等水肥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增施有机肥、缓释肥、微生物肥料,层层建立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控、以统防统治替代分户防治;指导承担任务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保障轮作作物种子供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五)搞好宣传总结。县、乡(镇、街道)两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油菜生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油菜生产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附件:西充县2025年耕地轮作、油菜生产任务表
附件
西充县2025年耕地轮作、油菜生产任务表
|
乡镇(街道) |
轮作种植油菜面积(亩) |
轮作种植花生面积(亩) |
油菜生产面积(亩) |
|
南台街道 |
1240 |
100 | |
|
晋城街道 |
780 |
100 | |
|
常林镇 |
1325 |
50 |
175 |
|
占山乡 |
1490 |
110 | |
|
莲池镇 |
635 |
85 | |
|
太平镇 |
685 |
50 |
75 |
|
仙林镇 |
570 |
15 |
150 |
|
大全镇 |
1560 |
110 | |
|
古楼镇 |
2290 |
200 | |
|
义兴镇 |
650 |
210 | |
|
青狮镇 |
2570 |
170 | |
|
凤鸣镇 |
1330 |
200 | |
|
关文镇 |
590 |
120 | |
|
槐树镇 |
430 |
350 |
180 |
|
鸣龙镇 |
1250 |
100 | |
|
罐垭乡 |
220 |
80 | |
|
双凤镇 |
1440 |
45 |
130 |
|
仁和镇 |
2650 |
150 | |
|
高院镇 |
1180 |
430 |
140 |
|
祥龙乡 |
820 |
70 | |
|
车龙乡 |
745 |
105 | |
|
多扶镇 |
1050 |
60 |
150 |
|
东太乡 |
1500 |
90 | |
|
合 计 |
27000 |
1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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