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据统计,我县机动车保有量7万余辆,停车难、乱停乱放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区市容和通行秩序。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特制定《西充县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目标任务。以“规范停放、限时停车,超时收费”的原则,合理利用城区公共场地资源,对城区停车进行市场化管理,利用收费杠杆有效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
二、《办法》实施范围。《办法》适用于西充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车辆停放、停车收费管理。
三、《办法》主要内容。《办法》有二十条内容,对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车辆停放规定、停车收费标准、工作流程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办法》中提倡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免优惠。新能源汽车进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执行,计费到元(四舍五入)
五、《办法》中规定车辆进入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 20 分钟以内(含20分钟)不收取停车费。
六、《办法》中规定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撤家等服务的不收取停车费。
七、《办法》中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八、《办法》中规定停车场所不提供或提供非本停车场所使用的收费票据,车辆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费,也可向税务或财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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