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时间:2022-05-16 10:05 | 来源: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一、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一是小学初中招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附后);二是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升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结果查询、学位确定等。

二、为什么要实行平台招生?

答: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22年起,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省招升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答:2022831日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有城区户籍的;优待对象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户、城区公(廉)租房户;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

四、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答:2022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优待对象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县内户籍学生,可向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批准后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非小学毕业生不得报名就读初中一年级。

五、城区小一、初一新生网上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家长在“全省招升系统”中选择符合自身入学条件的相应招生类型,根据提示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种招生类型申请报名,多选无效。

城区户籍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城区购房类:有房产证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无房产证的,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或纳入处遗范围内的产权证明、入住证明(水、电、气等缴费正式发票任一样)、房主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法定监护人属于征地、棚改范围内的城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户: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征收协议、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现安置居住地址材料;

法定监护人属于城区公(廉)租房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公(廉)租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年房租发票、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类(就读小孩户籍不在西充范围内):提供居住证明、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现居住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经商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证明、现居住证明材料;

优待对象: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入学政策。监护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提供户口簿、城区学校毕业证明、现居住证明材料。

六、学生入学报名提供虚假材料有什么后果?

网上报名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可查,“全省招升系统”已对接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信息,对学生的报名入学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进行比对审验。因提交信息不真实或不齐全而影响入学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七、今年城区学校小一初一招生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520日前,公布招生办法。县教科体局向社会公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办法,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等。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适龄儿童少年目前就读学校(幼儿园)查阅或咨询了解。

61日—610日,优待对象子女报名登记。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617日—18日,城区户籍类报名登记。以西充城区户籍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根据户籍地址所属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相关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620日—22日,城区购房类、拆迁征收类、公(廉)租房类登记报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具体见第5问②③④),根据住房地址所属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相关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623日—24日和627日—29日,进城务工经商类、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类报名登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具体见第5问⑤),到教科体局会议中心进行登记审核,并在招生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71日—15日,确认学位。经招生资格验审小组审核后,根据录取办法,确认学校学位。

716日—20日,随迁子女类、异地入学类申报。随迁子女(非西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意愿到西充就读的学生,以及符合到县外就读条件的西充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731日前,公布城区学校招生名单。

8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的信息提示)。

八、网上报名如何操作?

生家长通过手机微信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公众服务”端口,选择“升招业务系统小升初”或“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根据就读学段选择),或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下图),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学生家长报名须按照公布的城区学校招生区域范围且符合该校就读条件填报信息和提交相关资料,通过审核才能入学。否则,会被驳回重新提交证明材料或取消报名资格。

九、学生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学校招生计划,首先满足户籍地在划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优待对象子女,其次合理安排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在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最后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人员子女以及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

十、社会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录取承诺有用吗?

答:没有任何作用。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的文件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如发现机构或个人有违规违法行为,可向纪检、公安、教育等部门举报。

十一、没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复核等事项的,有什么后果?

答:“全省招升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630日。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复核、网上报名等事项的,开学时同样需要完成现场复核、网上报名等程序,具体安排到哪所学校入学,需根据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教科体局统筹安排。

十二、我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能否去外县就读小学、初中?

能。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异地户籍:能提供就读地户籍证明的;

工作调动:学生监护人工作调动到异地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随迁子女:学生监护人赴异地务工经商,能提供其所在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及由务工、经商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等证明材料的;

境外(边疆)务工:学生监护人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异地投亲靠友借读,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购房入户:能提供就读地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等证明材料的。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拟就读地教科体局申请学位。申请市外学位的学生,须提供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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