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西充县燃气管理办法》的文件解读

时间:2021-10-29 10:05 | 来源: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西充县燃气管理办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西充县燃气管理工作,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进入、退出机制,以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考核职责,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的安全经营责任,规范燃气收费,更好服务民生和招商引资企业等。按照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依据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协调情况

一是《办法(草案)》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意见,起草单位对反馈意见充分吸收,对《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二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又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进行专题讨论,对《办法》进行了多轮修改和完善,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指导,并组织专题会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了审议稿并通过了政府常务会。三是充分征求了专家意见,《办法》修改完成后,县政府律师团逐条逐项进行修改,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充分采纳了燃气专家的修改意见。四是按程序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五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许可、经营与服务、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监管责任、法律责任、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1、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的范围;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燃气工作,并将发展燃气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2、《办法》明确了县乡在编制能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将燃气发展一并纳入规划。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规划,结合乡村振兴和小城镇建设推进乡村燃气管网建设,对农村居民实施管道供气。明确了县级及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储备制度,探索“双气源”建设,加大燃气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明确了燃气设施应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燃气工程建设应遵循的程序和要求。

3、《办法》明确了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以及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第十九条专门明确了监管部门对燃气企业进行目标考核,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则,企业考核达不到90分以上即终止其特许经营协议。

4、《办法》明确了燃气经营企业收费价格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指出燃气经营企业应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对重点企业用气实行一企一策让利优惠,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5、《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设施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同时专门用一章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意在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合力,从严监管。

6、明确了本办法未尽规定,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执行,以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办法》施行有效时间,拟定自印发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总之,本《办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燃气企业的经营责任、用户的用气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意在压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燃气行业经营和管理秩序,坚决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让燃气更好服务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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