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27 11:50 | 来源: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范我县县域范围内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保障全县粮食质量安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农发行西充县支行联合制定出台《西充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实施细则》(西发改〔2023255号,以下简称《细则》)。

一、出台背景

是应对我县超标粮食形势的需要。近年来,在我区域内进行粮食质量产新扦样及收购过程中,检测发现部分区域少量粮食存在食安指标超标现象二是政府履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主体责任需要。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要求,人民政府应履行超标粮食收购处置主体责任三是规范我县县域范围内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的需要

2023年以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实施方案》(川粮函〔20231号),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南充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南充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南发改调控〔20232号)。2020年出台的《西充县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实施细则仅针对稻谷,已经不能解决粮食收购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健全完善我县超标粮食收购和处置,确保不因超标粮食问题而出现农民卖粮难,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四川省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实施方案》《南充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等规章,结合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实际,制定《细则》。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三十三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测,第三章收购,第四章处置,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

1.总则。主要说明制定该细则的目的。对超标粮食予以说明、界定,明确县域内超标粮处置时,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2.监测。主要要求建立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时的风险监测制度,明确风险监测的内容。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

3.收购。主要要求在收购时,应进行定点收购,收购价格应由相关部门协商决定。超标粮食应专仓储存、专账记录、专人保管、建立管理档案。

4.处置。主要要求超标粮食的处置应采取定向销售的模式,具体情况依据粮食食安指标进入饲用企业或工业用粮,超标粮食坚决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5.监督检查。主要要求县级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对超标粮食收购、储存、销售以及后续处置过程中,定期对超标粮食收储企业及中标(承担)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6.附则。主要明确了《细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时效。

下一步,县发改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农发行西充县支行抓好《细则》的实施,不断提升我县超标粮食收购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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