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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MB1316867E/2024-000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03-21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22 | 来源:西充县卫健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西充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1

西充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格局,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充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健康南充2030”规划纲要》《健康西充2030规划纲要》和《西充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抢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中医药发展进一步加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健康脱贫攻坚有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卫生健康信息化不断加速,卫生健康发展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西充县大力推进“健康西充”建设,打造医疗卫生资源新优势,取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成就。2020年末,西充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79个,其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与执法机构1个,乡镇(中心卫生院6个)卫生院4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民营医疗单位9个,村卫生室611个,个体诊所100个。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个,二级乙等综合医院4个,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个,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个,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个。共有床位数4133张,医疗卫生从业人员4465人。县人民医院建成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8个;县中医医院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1个。县人民医院升级成为集科研、教学、临床诊疗、培训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完善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医院整体搬迁,并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省级复核验收。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我县成功接受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复评。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建立医疗联合体,争取中央资金4000万元,建设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经省市两级评审,县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近年来,12所乡镇卫生院完成“基层中医服务区建设项目”,全部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75%,提升了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有效推进8个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形成30分钟县域内住院、15分钟内到达最近就医点的全覆盖卫生健康服务网络体系。

二、问题与挑战

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疾病谱变化对卫生资源的挑战增大。肝炎、结核病、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不容忽视,艾滋病、突发新发传染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酗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全县居民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这些健康风险和影响因素对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带来严峻挑战。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然严重威胁我县人民健康水平,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仍需持续关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够。公立医院改革有待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还面临不少难题,监管制度还需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需要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医保政策有待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人口总和生育率逐年下降,人口结构性矛盾凸显。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构成下降缓慢,对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大健康与大健康产业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显示度不强,信息化技术发展面临新常态和新格局。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缺乏深度融合,智慧医疗和远程医疗作用发挥不充分。这些深层次、瓶颈性的问题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带来极大挑战。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三医协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资源格局优化调整、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卫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贯彻落实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发展要求,统筹推进我县中医药振兴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健康优先、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思想,围绕医疗、医药、医保三个主攻方向,着力在创新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让人民群众共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成果。

政府主导、多元配置。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突出公益性,通过深化医改,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鼓励支持社会办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建设,建立高效平急结合体制。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质扩容、优质均衡。把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显著扩容。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城乡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强省战略,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惠及全体居民的整合型卫生健康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全覆盖,公共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明显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模式成熟定型可持续,居民整体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四川省先进水平。具体发展指标包括: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等。

1 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0.46

0.7

预期性

2

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约束性

4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比例(%)

100

约束性

床位和人力配置

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76

7.8—8左右

预期性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83

4.0左右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80

0.85

预期性

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2.85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6

≥3.8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54

预期性

1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3

3.2

预期性

11

医护比

1:0.32

1:1.35

预期性

12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08

1:1.62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体系

13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71

0.92

预期性

14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98.8

100

约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95.8

100

约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1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7

≥4.5

预期性

17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63.4

≥8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18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2

>78.2

预期性

19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

积极引导县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行总体控制、协同全面发展。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因素设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应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疾病谱等合理规划机构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行政区划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优化资源结构。推 动各区域优质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以及新型服务机构等。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能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

公立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血液采集储存站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与县域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源共享。按需建设护理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三、推进卫生健康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积极助力南充加快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支持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两大医疗集团的医联体建设,推动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进一步走向深入,充分发挥改革示范效应。支持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积极发展各类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全面发挥区域内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县内各类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向边远乡镇延伸倾斜。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合理配置床位。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控制单体规模,引导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院区。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控制医疗机构床位规模,积极盘活床位存量,提高床位利用率。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8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4—4.5张左右,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县办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视具体情况采取综合措施,实施动态调整,逐步压缩床位。2025年我县医疗卫生床位总量达4360。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和集聚特点、老龄化程度、交通半径等,按照1.5/千人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40%

优化床位结构。根据实际需求,科学测算、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治疗性床位,增量或转型床位应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中医等紧缺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不低于0.1张,每千人口康复病床不低于0.34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不低于0.8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不低于0.85张。

提升使用效率。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的预期性指标为1:1.62。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住院服务中心,优化资源管理方式,统筹院内床位资源的调配和使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要求,以三级医院为重点,优化病种结构,调整服务模式,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医院平均住院日,以“价值医疗”为导向充分发挥病床作用。

二、人力配置

县内各地根据实际合理配置并适当调整卫生人力资源规模和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医学科研、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适当提高医生配置水平,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数量。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0人、3.8人,医护比达到1:1.35;全县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4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20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06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心理治疗师不低于35名。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力资源,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三、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因地制宜,创新发展高新医学技术,提升疑难杂症和危急重症诊治能力。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提高三级医院的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微创手术占比和四级手术占比等指标,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医疗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到2025年,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2个,县级重点专科20个。

四、设备配置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等级要求等多种因素,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科学适宜配置医疗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大型医用设备(CT、核磁共振等)分级分类规划设置要求,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设备利用效率。根据公共卫生安全所需,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五、信息资源配置

强化信息化支撑体系,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管理。强化信息化应用体系,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稳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上云”,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将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健康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筑牢网络安全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以县常见多发重大疾病为切入点,加大对肿瘤、心血管病等重点领域大数据研究支持力度,加强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应用及成果转化支持力度。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以县疾控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现代化疾控体系,统筹“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双重需要,急性和非急性疾病防治并重,明确各类各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标准,提高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综合干预能力。

一、强化疾控体系建设

加强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完成县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大楼改扩建项目,推动县疾控中心提档升级扩能,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及以上。

明确职责定位。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健康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

二、提高疾病防控能力

强化能力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要求,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用房面积和设备等资源要素达标率,提高实验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工作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构建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实验室参比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准入制度,按规定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科学历以上人员达3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化建设,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配合市级建设川东北经济区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升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专门机构,配备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建立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和科室完成本机构标本采集、疾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教育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疾控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下,落实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等基层服务职责。

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深度协作。加强县疾控中心对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逐步推动医防相互协同和业务融合。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探索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参与不同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工作,鼓励公共卫生人员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创新医防协同协作模式。增强县疾控中心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城乡社区(村)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以各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建立应急处置体系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按规定健全县卫健局应急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升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拓展丰富、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各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建立定期演练机制,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二、优化监测预警体系

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能力。完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加强对新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构建重大疫情信息平台,打通疾病防控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等系统端口,实现传染病疫情、特殊病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全口径、全要素、全流程、全业务覆盖,增强传染病报告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

建设传染病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交流报告平台,完善传统传染病和新发未知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和预警制度,实现监测信息同步共享,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第三节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急救中心 (站)、传染病救治机构以及依托医疗机构建立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心、站点)建设。

一、优化急诊急救体系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推进县级指挥平台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全县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完善急救中心(站)布局,建立完善具备地理可及性的急救服务网络。县急救中心(站)服务半径因地制宜确定,可在急救中心下设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提升太平、义兴、槐树、双凤、多扶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次中心的急救能力。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增强患者转运能力。

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照要求完善急诊科科室设置和重症医学等科室床位配置。完善急诊科基础条件,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事件发生时,接受所在地急救机构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基于院前急救流程,结合信息化管理思路,统筹全县急救资源,整合院前急救信息系统。建立院内急救衔接工作站,并对接院内系统实现院前院内急救信息互联互通与可视化实时共享打破院前院内壁垒,做到“急救前移”提升急救服务效率。

加强医疗机构急诊急救中心建设。立足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侧重地完善县域医疗中心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

二、完善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定点医院建设及改造,提升传染病集中救治能力。

传染病医院建设。县人民医院多扶分院(县传染病定点医院)按照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原则上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的传染病病床数不低于50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可转化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配备必要消毒设备和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建立“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强化传染病防护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建设医学救援体系

强化紧急医学救援站点建设。建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在县人民医院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我县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患者接收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1支县级基层综合应急分队,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向综合发展。加强卫生应急队伍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动,提高各类突发事故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体系

加快重大疫情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县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角”功能,基层疫情中医药防控和救治能力不断增强。

二、健全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健全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体系,支持中医医院接入“120”院前急救网络。建立健全县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开展紧急医学救援、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县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

三、完善中医药应急机制

加强中医药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应急工作机制,提升中医药应急能力。建立健全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领导、调度机制和中医药应急响应机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健全中西医协同救治、联合会诊和多学科协作救治机制。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中药应急物资周转储备和核销机制。建立健全中西医救治同等救助保障机制。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科室和专家队伍,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专栏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疾病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业务房4370平方米,主要包括微生物实验室、核酸检测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等相关区域约1000平方米、门诊相关区域改建约500平方米、应急物资储备区域约500平方米、综合区域约1370平方米、停车场约1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340万元;二是弥补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推动提档升级。

中医药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设强有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筑牢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支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全力推进西充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一、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优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空间布局,协同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充分考虑城市规划、人口迁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因素,每5万城区居民规划建设1所政府或公立医疗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被撤并为街道的乡镇所辖卫生院调整转型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县内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社区医院。

二、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推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差异化发展。政府优先支持辐射服务常住人口5-6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的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参照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分担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县级医院)部分功能任务,成为县域片区医疗救治中心、医疗急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公共卫生指导中心。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形成差异化发展和有序竞争格局。

根据人口分布特点和健康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和空间布局,确保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人口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联村卫生室。对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半径大的地区,强化资源下沉和服务延伸,提高群众就医可及性。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按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和服务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和传染病防控能力,侧重发展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持续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与上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合作,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卫生院发展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到2025年,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8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及以上标准,基层诊疗人次占比下滑趋势得到遏制。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服务内涵质量和绩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不断扩大签约服务面,为城乡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相融合的服务。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留用以及多渠道补助机制。到2025年,力争每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4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配齐1名全科医生,每万名居民有不少于3.2名全科医生,初步实现每个有意愿、有需求的居民能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着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省”。科学合理设置公立医院分院区,有序实现优质资源扩容下沉。

一、县域创高地

区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办妇幼保健院。通过与县域外知名医院建立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医联体形式支持县级医院建设,加强省、市优质资源下沉县域。积极推进“千县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临床专科发展规划,力争创建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5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县级医院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深入分析近年县域患者外转等因素重点提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加快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地方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基础设施短板。充分考虑医疗基础水平、功能任务、专科设置、病源结构等,有序引导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或向人口流入、医疗资源薄弱区域调整布局。全面提升县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所有县级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的达到推荐标准。

二、分院区建设

公立医院分院区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命名管理、评审校验以及管理机制等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设置分院区医疗机构原则,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

县内公立医院设置分院区应符合设置基本条件,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同级综合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最高标准,各分院区总床位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设置与主院区同类别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主院区所属级别类别医院的基本标准。综合医院设置专科型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相应三级专科医院的基本标准。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妇产、儿科、精神、肿瘤、眼科、口腔、骨科、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体检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组建的多种模式医联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试行备案制管理,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节 创新发展医联体模式

一、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积极按照改革要求,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形成相对完善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二、专科联盟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牵头或参与专科联盟建设,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区域内或者跨区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

三、远程医疗

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远程医疗实现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提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使用率。推广升级全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掌上看医生平台应用,重点提升医学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检查检验、病理诊断等信息平台使用率,重点做好预约挂号、咨询、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

第五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加强防治结合

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强化以健康为目标的工作理念,防治结合为特征的工作方法,完善对疾病预防与控制措施。大力发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定期对基层社区进行公共卫生指导工作,组建全专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探索将公共卫生人员纳入家医签约团队,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加强复合型骨干人才培养,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培养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骨干人员不少于1名。

二、推进平急结合

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合理设置区域传染病医院或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加强重大突发传染病专项研究,推动传染性疾病、重症医学等临床相关专业与感染控制专业的协同发展。搭建全网联通智能化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为提前预警、及时“出警”做好储备。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稳定应急队伍。完善重大传染性疾病应对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医疗保障体系。

三、推进分级诊疗

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探索打通用药目录,加快推进医疗机构间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顺畅的转诊服务和连续的诊疗服务。推进县域“三通”(医通、人通、财通)建设,加大医共体内优质专科诊疗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倾斜力度,持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建立有序转诊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促进学科协作

在“三大品牌”(名医、名科、名院)建设中,强化疑难杂症和危急重症的诊治能力。整合学科优势,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持续推进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专栏2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县级医院提档升级。

优势名科创建项目:到2025年,县级医院力争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建设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到2025年,统筹推进太平、义兴、槐树、双风、多扶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坐实县级医院“龙头作用”。

第五章 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县,更高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我县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医医院为引领,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推进城乡中医药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县,将中医药纳入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和建设布局。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加强中医药机构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争创区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强化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能力和区域辐射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扶优补短建设,鼓励其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或中医全科医师。

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将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作为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引擎,多维赋能,采取“一倾斜”“四优先”原则,扶优培潜、补短拉长,持续夯实人才队伍支撑,强化科研能力建设,提供专科经费保障,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推进学术技术创新,有力有效提升重点专科硬实力。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传承保护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合作、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工作。积极推进古籍医学文献、医家医案、传统制药技术的挖掘、整理、研究,继承当代老中医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积极开展传统中医师带徒、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工作。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阵地建设

实现基层中医馆全覆盖。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或名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馆全覆盖,中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能够规范开展6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全部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完善基层中医药支持服务网络。支持1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内涵建设。补齐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缺口,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求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诊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造中医药服务“10分钟可及圈”。

第三节 加快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中医特色医院工程建设。加强县域内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建设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打造一批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县中医医院基础建设,重点推动县中医医院扶优补短、改扩建项目、区域中医康复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基地等建设,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强化中药院内制剂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和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癌症、心脑血管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不孕不育和微生物耐药问题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联合攻关,研究制定“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医院主要临床科室。

专栏3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县级:加强县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力争2025年达到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加强与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合作,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建设一批名医堂。

乡镇(街道):补齐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短板,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开展中医医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为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具有西充特色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基本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创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力争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保健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力争建成2—4个市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强县妇幼保健院,支持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西充县妇女儿童医院”,引领全县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分别支持西充县人民医院、妇幼健院具有较强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分别建立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妊娠风险防范水平,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推动实现全县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

三、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全面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服务;增加从事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拓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2个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

四、夯实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西充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儿童专科医疗高峰、高原。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基础,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名、床位增至2.5张。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多元供给、托幼一体、康育结合、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体系。

一、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通过多种政策配套,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占比稳步提升。

二、提升托育服务能力

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建成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示范单位。力争到2025年,我县建成1个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主体,以医养结合机构为支撑,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鼓励新建或通过转型发展康复医院或护理院,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置安宁疗护病区(病床)。提升多病共治服务能力。推动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和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医疗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优化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

二、深化医养服务

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建设,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支持养老机构在其内部依法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在全县选择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出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心理支持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

三、完善长期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引导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到2025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23个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优化机构设置,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提高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支撑能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能力

加强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调查分析、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等指标分别不低于85%10%。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因素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依托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立职业病康复点。

二、提高职业健康检查能力

2025年,有1-2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

第五节 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依托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建设健康教育场所、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争取建立1个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加强健康教育力量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争取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鼓励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科(),明确功能职责。县疾控中心充分发挥健康促进与健康宣传教育作用,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互动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主阵地作用,提供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宣传教育均等化。加快建立基层村医、公共卫生人员,乡村干部为一体的新型健康知识传播骨干队伍,筑牢基层健康教育网底。到2025年,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队伍充实、运行管理高效的健康宣传教育体系,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健康宣传教育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10万人口。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健康教育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

第六节 优化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以县精防办、精神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治和康复服务。

一、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加强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将原多扶中心卫生院按二级精神病医院建设标准进行改建,占地约6亩,改扩建面积约5000平方米,拟设置200张床位,设置精神心理门诊,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提升精神专科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等综合能力。到2025年,全县三级综合医院均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县级综合医院可根据医疗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

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设置,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配置,至少配置1名专()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到2025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全县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康复工作。

三、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第七节 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加强康复医院建设,支持县域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加强综合医院的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县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省级重点专科,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设康复医疗门诊、增加康复医疗床位。进一步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逐步建立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力争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县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发挥引领辐射和帮扶带动作用。二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创新康复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支持县医院牵头建设城市康复医疗联合体、康复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多种形式医联体,探索建立符合康复医学疾病诊疗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将早期康复、精准康复贯穿于疾病诊疗全过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第八节 构建优质高效血液采供点服务体系

优化血液采供点建设,规范采供血制度,提升血液供应能力,完善血液采供点服务体系。

一、优化采血点位设置

依托县医院规划建设1个储供血库。在人流量大的安汉广场、城北新区广场、晋城大道二段公园街口等地段至少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在六个中心卫生院场镇增设6个采血点,并建立一支稳定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对流动采血车、送血车出行和停放提供支持。

二、提升采血点位服务能力

填平补齐采血点或采血屋业务用房缺口,优化设备配置。规范采供血管理,健全采供血标准。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融入国家、省、血站、医疗机构四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继续加大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统筹规划设置血液集中化检测实验室,降低检测成本。

专栏4加强重点人群医疗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力争建设1个三级妇幼保健院。

普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利用闲置国有资产改扩建,建设一个以上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民营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力争建成1个县级具有承担指导功能的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

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科室能力提升工程,提高老年医学科对常见多发老年病的诊断救治能力;支持在县人民医院建设1个独立的老年护理院;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建设2个以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在太平中心卫生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宁疗护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争创国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职业健康保护工程:推动县人民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推动县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提升。

健康促进教育体系:建立完善1个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

采供血保障工程:落实采血点患者采血屋和建设血库是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西充采血点患者采血屋和建设血库建设,在县城至少增设3个采血点,建立一支稳定的应急献血志愿者队伍,保障我县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整体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体、多种非基本药物为补充的“1+X”用药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持续推动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平稳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工作。推广运用贷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的药械招采平台,推动全县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实施处方、医嘱点评制度。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提升药品短缺应对处置能力,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

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动态调整优化医保目录,将临床价值高且经济性评价好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区域性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并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实施慢性病、精神疾病等按人头、床日付费,逐步提高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患者合理降低报销比例。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推行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三、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探索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鼓励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健全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实施动态监测。构建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健全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完善“二次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统筹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衔接,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基金预付、结算制度,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用豁免政策,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探索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支付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监督考核。落实工伤医疗异地就医结算。

四、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在卫生健康系统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实施“一院一品牌”创建,打造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标杆党支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培养锻炼、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专业化、年轻化、复合型干部人才培养。落实政府深化医改主体责任,强化“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改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坚持和强化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五、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结合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使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积极探索实施“县聘乡用、乡管村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稳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完善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拓宽医疗卫生人才成长通道,支持举办医疗卫生人才学术研讨活动,支持开展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政治研修疗养等活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荣誉制度,加大宣传表扬力度,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节 优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监测等人才。重视加强重症、感染、急诊、儿科、麻醉、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康复等紧缺人才的培养。健全公共卫生职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稳步提高人员薪酬水平,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提高队伍凝聚力和吸引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技能和公共卫生医师教育培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储备。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毕业后教育培养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定期轮训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和管理机制,突出用人单位招才育才的主体作用。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全面落实“岗编适度分离”和“县招乡用”招聘试点,在西充县医共体内实施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支持和鼓励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培养一批服务质量优、带动作用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乡村卫生骨干人才。采取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提高村级服务可及性。持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45%左右,鼓励免费定向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完善,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健全,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

推动人才内培外引、提质增量。落实高端紧缺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充分用好与校(院、企)的战略合作、嘉陵江英才计划等载体平台,支持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水平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推动卫生人才内培外引、提质增量,领军型人才数量明显增加,科研能力有效提升,城乡区域人才协调配置,人才发展机制环境进一步优化。落实西充英才卡制度,遴选培养一批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

第三节 强化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推动实施科技专项计划,积极引入外部资源申报、共建、参与重大科技项目,融入全县医学学科建设规划,遴选一批医学领先学科。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内二级以上医院科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努力培育并申报一批在市里面有重要影响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在本县的推广应用,鼓励域内医疗和相关机构与知名医院或医疗科技公司在远程医疗、智慧医疗和移动医疗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第四节 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建设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构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疗集团信息共享平台和集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为一体的数字化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完善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强化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促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到2025年,全县二级医疗机构达到智慧医院评审1星及以上水平,三级医疗机构达到智慧医院评审2星及以上水平。

非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增加中医模块,建立兼容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的基础数据库。提升基层机构医疗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居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域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推进所有医院全面使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用”,增强信息化便民服务。

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

推进在线医疗服务,拓展医疗服务空间,优化服务流程,减轻医护人员负担,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自助查询,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在线共享。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数据共享和业务无缝衔接,逐步实现患者居家康复和慢病居家管理。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或辖区公立医院建成1家规范运行的互联网医院。实施“5G+医疗健康”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建设。探索电子处方流转,推进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机构、定点药店三方信息共享,协同建设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构建院内外、上下线紧密结合的新型药事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信用就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场景应用。

三、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应用

积极探索5G、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信息技术在管理决策、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临床科研、健康管理、医养康养、健康保险、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健康领域的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1项及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互联网+医疗健康”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在政策范围内,通过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信息平台为市民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互联网+”健康服务。到2025年,各级医疗机构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全面提升,10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二级以上等保测评。

专栏5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上级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培训、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乡村医生远程培训、“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培训、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实施卫生健康英才计划。

智慧医疗建设:依托上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我县重点实验室、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是以医疗服务为重点,公卫服务同步建设,围绕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云计算中心,构建智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二是建立方便居民的集挂号、就诊、收费、发药、检查检验申请与报告查询、网上及电话预约挂号等“一站式”服务为一体的健康卡医疗“一卡通服务”。三是建设县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对疾控、急救、妇幼医疗保健、血液管理等公卫机构及资源的精确空间分析管理与综合性展示。四是建设居民健康自助门户网站,同时对省厅建设完成后的预约挂号系统进行集成。五是拓展急救服务,建设急救一体化管理系统,构建更加完善的院前急救全景管理,配合专家远程会诊,从而形成院内外医疗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六是拓展医疗服务,构建双向转诊、辅助诊疗和远程医疗监护与日常保健预防系统,从而增强居民就医保健幸福感、缓解居民就医难,费用高等问题,提高医生的诊疗工作效率,切实改善医患之间的关系。

第五节 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到2025年,全县卫生健康领域承担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是落实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抓手。各乡镇(街道)要将推进健康西充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健全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作用。

第二节 强化协调推进

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财政做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医保、发改、人社等相关政策相协调,发挥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各类政策对医疗卫生规划的支撑,同时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牵头研究起草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执行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三节 严格规划实施

要高度重视规划对科学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设置和改扩建、床位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依据规划要求,履行相应程序,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等。

第四节 强化监督评价

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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