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2008794407H/2025-0000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12-02
发布日期
2024-12-03

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2-03 | 来源:西充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4122

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督委办〔20202号)《中共南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南委教组〔20248号)《中共南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创新举措做好“两项督导”工作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南委教组秘〔20242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确保我县2029年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准确把握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系统思考,精心谋划,科学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二)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等评估要素,对标补短,细化举措,扎实推进工作达标建设。

(三)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评估的诊断、整改和激励功能,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度,强化攻坚克难,如期完成评估认定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全面落实政府保障责任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中小学党建(含幼儿园)汇报。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职责,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体局)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综合考虑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学前三年幼儿人口峰谷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城南、城北各再规划建设1所公办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自规局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加快推进惜字塔幼儿园、城北教育基地幼儿园建设,改造实验二小附设幼儿园,提升城区学前教育公办园学位供给能力。办好每个乡镇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四川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做到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要求。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责任单位: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体局)

5.财政投入到位。履行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

6.收费合理。制定并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依法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县域内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情况。(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

7.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编制外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在编教师之比不低于75%,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所有幼儿园需为教职工足额足项购买“五险一金”,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合理确定相应教师工资收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12 号),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协作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综执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制度,规范执行“先证后照”和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督导评估制度,落实3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

(三)大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符合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有计划地通过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要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要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班额≤25人,中班和混龄班班额≤30人,大班班额≤35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无“有编不补”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各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教育,坚决纠正超前学习行为,无“小学化”现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积极推进社会认可

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411月—202612月)。制定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自评整改阶段(20271月—12月)。县政府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整改完善,提请市级初核。

(三)迎评验收阶段(20281月—202912月)。按照督导评估程序,对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逐级接受市级初核、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履职尽责。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强责任、重投入、提质量、促公平。县教体局要统筹协调、详细规划、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发改、人社、财政、住建、自规、民政、公安、卫健、应急、市监、行政审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根据职责分工,上下协调、多方联动、共同努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对标补短,务求实效,着力解决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

(二)严格督导考核。县委目标绩效办要将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切实推动各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过程关注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通报提醒;对工作推进、目标达成、问题解决、意见建议等情况每季度盘点总结1次,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显的单位开展专门督导,将专门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县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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