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2MB1982130N/2025-0002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5-08
发布日期
2025-05-09

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充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09 | 来源: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55月8


西充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南充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基本情况

经驻守技术督导单位汛前排查确认,目前全县直接威胁居民、矿山、医院及学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63处(南台街道12处、晋城街道7处、常林镇5处、太平镇2处、古楼镇4处、大全镇1处、仙林镇2处、罐垭乡1处、槐树镇3处、义兴镇3处、青狮镇2处、凤鸣镇4处,关文镇4处、高院镇2处、仁和镇5处、双凤镇4处、祥龙乡1处、多扶镇1处),其中滑坡23处、崩塌(危岩)40处,涉及18个乡镇(街道),威胁11364428人,威胁财产3.026亿元。

二、2025年我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1.自然因素。西充属川东北丘陵地貌,总体趋势为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缓倾,海拔在290-605米。低山和丘陵区岩层多为红色页岩及泥岩夹砂岩,岩质疏松易于侵蚀,潜藏的隐患较大,一到汛期容易造成重大地质灾害发生。

2.人为因素。在工程活动中的一些不合理削坡、加载、爆破等,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削坡活动中的爆破振动,使坡体结构发生变化,岩体结构更加疏松,从而引发地质灾害。采石场、页岩机砖厂等非煤矿山,城市、道路等工程建设的弃土、弃渣的加载,使一些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

3.诱发因素。主要诱发因素是降雨,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雨充沛,雨季较长,暴雨较多,每年绝大部分的地质灾害由降雨诱发。

(二)灾种分析

我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特别是小型崩塌,突发性强,预测预报较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1.降雨趋势分析。2025年我县年平均温度16.618.3℃,较常年偏高0.5℃;总降雨量950-1050毫米接近常年,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其中夏季(6—8月)气温较常年偏高0.5℃左右,降雨量较常年偏少1-2成;旱涝并重,有强降雨集中时段和高温干旱发生。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象等相关因素分析,预计2025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于汛期,仍以崩塌和滑坡为主。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分析。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状况、频发的极端天气、特殊的旱涝交替环境等因素分析,预计2025年我县汛期地质灾害仍将呈频发、多发、易发、高发态势,地质灾害数量较2024年偏多的可能性极大。其中:槐树、罐垭、鸣龙、义兴、凤鸣、关文、占山、青狮、古楼等深丘,在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下,易形成滑坡地质灾害,遇小到中雨可能发生崩塌灾害,区域内靠山、靠崖地段等高危区段应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监测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组织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其他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责任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等工作。

(一)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由当地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其他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

(二)落实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村(居)委会负责监测。

2.危及城镇、公路、水利水电、航道、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诱发单位负责监测和防治。

4.各类矿山企业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由本矿山企业负责监测和防治。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防范区

()重点防范时期

每年汛期(5-9月)为重点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绝大多数发生在汛期,尤其集中于主汛期6-8月。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将明显增加,且具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上述时段更需予以高度关注。 ()重点防范区域

1.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含莲池镇、义兴镇、关文镇、槐树镇、鸣龙镇、高院镇、罐垭乡、祥龙乡、东太乡等9个深丘地貌乡镇,仁和镇、大全镇、古楼镇、太平镇、仙林镇等5个中丘地貌。区内地形陡峻,沟谷发育,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砂、泥岩出露的斜坡陡坎。在泥岩出露的缓坡地带,一般坡积、坡积和残坡积较厚,且结构松散,空隙度大,加之沟谷两侧均为顺向坡,在暴雨作用和地形不利条件下,岩土体抗剪强度降低,崩坡积和残坡积层易沿基岩层面顺层滑动,易形成滑坡。区内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民宿、安置点、工矿企业等人口聚集区和分散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大,险情重,已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维护工作任务重。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并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综合防治以及避险搬迁等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对房前屋后的小型崩塌、滑坡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简单,容易实施,可采取削方减载、浆砌块石支挡、坡改梯、坡面防护等简单的防治措施。对规模和危害程度较大,工程治理有一定困难,治理效益也不显著的灾害点,主要采取搬迁避让和加强监测的防治措施。

2.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包含双凤镇和南台街道办、晋城街道办等3个乡镇(街道办)。区系内地形陡峻,沟谷发育,海拔高程30-560米,相对高差约100米,地形坡度15-75°,出露地层为侏罗系上统蓬莱下段组砂、泥岩地层和侏罗系上统遂宁组粘土粉砂岩,在砂泥岩出露段多形成陡崖,缓坡地带残坡积及崩坡积堆积较厚,在暴雨作用和地形不利条件下,松散土体易沿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发和顺层滑动,形成滑坡。区内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区内分散农户、聚居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灾害点威胁场镇、学校师生的安全。区内人居疏、散,人类活动仅限于筑路,建房,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小、造成的危害小,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以自然为主,人类工程活动次之。

次重点防治区内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较为发育,这些灾害点目前稳定状况一般较差,发展趋势为差或较差,危害程度为一般级。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群测群防为主,并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综合防治以及避让搬迁等防治措施进行防治。对房前屋后的小型崩塌、滑坡治理的技术经济条件简单,容易实施,可采取削方减载、浆砌块石支挡、坡改梯、坡面防护等简单的防治措施。对规模和危害程度较大,工程治理有一定困难,治理效益也不显著的灾害点,主要采取搬迁避让和加强监测的防治措施。

3.一般防治区

本区位于多扶镇、占山乡、青狮镇、车龙乡、凤鸣镇和常林镇等6个乡镇。出露岩性以粗砂、泥岩及粉砂岩互层为主。本区系深丘地貌,海拔330-540m,相对高差约100m。区内沟宽坡陡,受降雨影响明显。区内斜坡中下部植被稀少,地表水冲剧,侵蚀作用较骤。出露地层为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砂、泥岩地层。构造轻微,地层平缓(3-5°)。一般中、缓坡上均有较厚的残坡积和部份坡积土堆积。

一般防治区内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一般,灾害点目前稳定状况基本稳定,发展趋势为基本稳定,危害程度为一般级。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及科普宣传、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和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实施监测预警工程,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专职监测员,开展极端天气情况下的监测预警和协助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撤离,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不断完善新发现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和隐患已消除的群测群防监测点销号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未进行搬迁、治理前处于风险可控状态。在落实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以及避让搬迁等措施进行防治。

()重点防范目标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景区、在建工程工棚营地、集中安置点,特别是髙陡山体下方的村落等人口聚集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是重点防范目标。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铆紧县乡村组点防灾责任链条,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村(社、点)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汛期值班制度、险情排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层层签订防灾目标责任书,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务必做到防灾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四落实,为防治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坚持隐患排查,落实防灾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制度,把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汛前、汛中和汛后,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坚持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对险情已消除的隐患点要按相关程序及时销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隐患风险排查,做到不留盲区死角。特别是对空心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落实一对一避险转移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工作死角。自规部门应结合汛前排查工作,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部门和有关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在汛前检查工作完成后,抓紧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建立监测网络,强化监测预警。继续完善县、乡、村、组、点五级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要深入推进普适型专业监测点建设和维护,确保与省部互联互通,切实发挥防灾功效。继续巩固基层在防灾工作链中的突出地位,强化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群众自觉主动参与防灾的群测群防模式。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与气象、水利、应急、新闻媒体等部(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雨情和险情实时发布平台的作用,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努力推动防灾工作由临灾处置向提前预防转变。

()完善监测体系,强化专职监测。各乡镇(街道办)要扎实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健全专职监测人员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隐患点有1名以上的专职监测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加强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识灾防灾意识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监测人员履职的督导检查,确保专职监测人员履职尽责,努力推动专职监测工作由无责任的义务有义务的责任转变。

()深化战略合作,强化驻守督导。要进一步加强与专业技术督导单位的战略合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驻守各地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工作。通过专业地勘单位帮助和指导各地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督促落实防灾措施、协助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服务等,将防治关口下沉至基层一线。

()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防灾能力。各乡镇(街道办)要继续深入全覆盖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培训,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要将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有机结合,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隐患点、在建工程周边的普通群众、工程施工人员的应急演练,重点提升夜间三断(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条件下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在主汛期前每个隐患点和在建工程至少开展一场演练。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演练,务求实效,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增强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逃生能力,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强化主动避让。各乡镇(街道办)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力推进2025年避险搬迁(国债)项目工作,动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应搬尽搬,将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原则,作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的刚性要求落实到位。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除落实专门监测巡查外,还要划定危险区和避灾安全区并向社会公布,使群众心中有数。坚持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县城、城镇、学校、医院、农村聚居点、安置点、山区农家乐、农贸集市、旅游景点以及交通、水利设施和在建工程施工区、工矿区、工棚营区等作为防范重点,把避让机制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和最终责任人,必要时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抓紧制定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方案,逐步明确各区域、各点位的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及人员组织。遇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对有成灾迹象的,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坚持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撤离转移,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变临灾避险为提前预防避让。

()加快工程治理,注重后期管护。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作为当前紧迫任务,加快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项目实施。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突破,逐一倒排工期,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点、时限到天,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尽早发挥功效。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复查复核和维修加固,该清淤的及时清淤,该修护的修护,确保防灾工程正常运行,满足防灾要求。

()健全应急机构,提升应急能力。各乡镇(街道办)要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充分发挥地灾指挥平台作用,充实应急小分队和专家队伍,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按速报制度要求上报突发险情、灾情;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险情灾情应急调查、应急会商和应急排险,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科学有效处置。

()落实部门职责,强化联动防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县级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营地防汛减灾工作的意见》(川办规〔2022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221)和《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水务、交运、住建、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本行业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对接,增强防灾减灾聚合效应,坚决避免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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