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224523144493/2025-0003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西充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时间:2025-11-19 | 来源:西充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现将我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灵活就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灵活就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从事灵活就业,不包括存在工商信息人员(含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股东、监事及其他任职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3.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登记灵活就业);

4.在我省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西充县户籍人员或在城镇区域内常住人员,并缴纳202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中以大龄人员身份认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120元补贴(全年1440元),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30元补贴(全年360元);

2.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60元补贴(全年720元),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月15元补贴(全年180元)。

三、补贴时间

就业困难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最长不超过五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两年。享受当年申报当年度补贴。

四、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是成立了社区人社站的街道和乡镇,申请人到当地社区申报,其余的由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直接受理。

1.申报。申请人到社区或乡镇人社中心(站)申领《西充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的确认。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除外)指西充县城镇区域户籍人员,非西充县城镇户籍、在西充县城镇区域常住(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准)并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①大龄人员;②残疾人员;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⑤零就业家庭成员;⑥长期失业人员;⑦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⑧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享受补贴期限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在V3.0系统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的当月起算。

(2)灵活就业认定。本人如实填写灵活就业情况,并经聘(雇)用方签字盖章确认(其中,聘用方已为其缴纳或已报销社保费的不属于补贴范围),无雇主的需提供有效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并经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调查认定。往年已享受社保补贴未满期限的,必须由社区(乡镇、街道)人社站(中心)进行灵活就业巡查和就业援助对象巡查,同时乡镇、街道要在省V3.0系统中进行确认。

2.申报所需附件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税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盖鲜章或使用社会保险费自助终端机查询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自助终端机位置:西充县城北政务中心税务自助办理区、南台街道办、晋城街道办、农商银行西充支行国土局旁)、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下载的电子缴费凭证截图打印,如趸交者需由收费单位注明2025年度是否已缴费及缴费金额;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页、3页、5页和7页复印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4)本人有效的已“双激活”“社会保障卡”中19位银行卡号码(复印件必须清晰,金融功能19位账号要填写准确、工整,经本人签字并加手印确认属实,否则无效)

(5)灵活就业去向依据。灵活就业人员,若有雇主的需提供雇主相关证明,并在申报表相应栏中如实填写灵活就业去向;无雇主的需提供充足的灵活就业依据,例如:工资收入流水、工牌工服、工作照片、当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等,以上材料按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并由申报地社区或街道(乡镇)核查证明。

(二)审核公示

各社区(村)人社中心(站)调查、初审、核实,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街道(乡镇)人社中心审核(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经人社中心主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公章确认),并张榜公示,符合条件者,由街道(乡镇)人社中心核实并汇总后,将《申报表》及附件集中报送县就业局抽查、复审,县人社局审批。

(三)申报受理和集中报送资料时间

各街道、乡镇、社区从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从2025年12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街道(乡镇)人社中心及南台街道、晋城街道所辖社区,应将补贴信息尽快录入V3.0就业系统,经初审后将《申报表》及附件资料分批次及时报送县就业局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

12月2日:一段社区               12月3日:二段社区

12月4日:西街社区               12月5日:南街社区

12月8日:双庙子、观音庵社区     12月9日:鹤鸣庵社区

12月10日:珠涯庵社区            12月11日:鹤鸣路社区

12月12日:刘家嘴社区            12月15日:建设路社区

12月16日:库楼坝社区            12月17日:府南社区

12月18日:天宝寺社区            12月19日:常林镇

12月22日:晋新片区其他乡镇      12月23日:太平片区

12月24日:义兴片区              12月25日:槐树片区

12月26日:双凤片区              12月29日:多扶片区

五、领取方式

经就业、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街道(乡镇)人社中心统一录入省V3.0系统和一卡通系统,再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申请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

六、工作要求

各街道、乡镇、社区人社中心(站),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核查申报补贴人员身份、条件、补贴标准、月份及金额,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公示;要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跟踪调查,建立台账,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违反规定扩大范围或标准办理社保补贴的,除年终考核扣减目标分值外,将责成当事人追回所发放的社保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投诉电话:0817-5130122。

特此公告

西充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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