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09:24

2017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 [2016]80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16]53号)、《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委办发[2017]61号)精神,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西充发展的服务职能质量,有力推进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和廉政建设。现就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县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副县长、局长蒲永红任组长,政委刘洪国任副组长,其余局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局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拟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二、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县局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警务公开工作是公安机关为西充全面建小康服务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监督的有力措施;是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密切警民关系的制度保证;是坚持宗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开、公正、文明执法的客观需要。为促进警务公开工作的深入进行,县局在去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在年初制定了《西充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公开的内容、监督管理考核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保障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全局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经济发展密切联系、与易发腐败相关联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内容的重点,对外紧紧围绕单位的职能职责权限,“三收”即收费(罚款)项目、收费(罚款)依据和收费(罚款)标准,“四办”即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对内主要围绕“廉、财、人”的内容进行公开,“廉”即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财”即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即干部的晋升、任免、奖惩等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情况。
  四、建章立制,立足长远。一是建立预公开制度。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应公布公布方案(草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做到事后公开与事前、事中公开相结合。二是建立备案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政务公开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对公开内容整理归档,防止假公开、片面公开或滞后公开等。三是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把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向社会公开,约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四是建立反馈制度。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后,都认真征求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意见,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法制处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后,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明令取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并结合执法活动月月清一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清理,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有效保证了许可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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