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欢迎您对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有合理诉求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转给各有关部门,并在法定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在网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您留言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群众来信受理回复范围
(1)市民日常社会生活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2)社会各界对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需要各级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以及部分公共管理、服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需要办理的事宜;
(4)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
(5)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二、群众来信不受理范围
(1)属于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信件;
(2)历史遗留问题。如:"三反"、"五反"、"四清"、"反右"、"文革"期间等遗留问题;
(3)已经上级信访部门处理的问题或正在处理中的问题;
(4)行政公文;
(5)含有反动内容和各种恶意攻击性的信件;
(6)内容重复、空泛或无实际意义的信件;
(7)各类广告;
(8)正在处理中的重复信件;
三、写信注意事项
1.来信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不得发表含有猥亵、人身攻击和反党、反政府言论。
2.反映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用语要文明、规范,同时请不要用网页链接的方式代替写信。
3.写信时请一信一事,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请勿重复发送来信。
4.信件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系统自动反馈给您的信件编号。您可以根据信件编号和查询密码通过“信件查询”栏目进行搜索,查询信件办理情况。